新乡中院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发布时间:2024-04-22 14:55:45



    4月19日上午,新乡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暨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推进会,结合牵头的“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分析问题,聚焦重点,对2024年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新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静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路传良、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吴育斌及市委政法委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营商环境监督员、省市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2024年全市法院营商环境《“执行合同”指标整改提升方案》和《“办理破产”指标整改提升方案》,对2024年度工作做出安排部署。3家基层法院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意识,坚持能动司法,提高市场主体的司法满意度,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效;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典型示范引领,着力营造“亲商、重商、爱商、护商”的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扛起主体责任。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既是人民法院职责所在,也是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的必然要求。要深刻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准确把握着力点,始终秉持依法保护、能动保护、全面保护、实质保护、及时保护理念,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持续提升司法审判保障质效,全力推进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迈上更高水平。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紧迫感。全市法院要对标对表,加强研究,正确认识在效率指标、联动机制建设、多元解纷机制和宣传引导等方面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坚持以问题、结果为导向,聚焦提质增效,制定有针对性的提升措施,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司法满意度,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效。三是聚焦重点任务,打好提升攻坚战。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以扎实有力的实际行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推进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提升商事纠纷办理质效,高效率低成本实现企业合法权益;加大破产审理机制创新,提升民营企业市场化重整效益;深化多元解纷机制运用,增强涉企纠纷化解实效;强化司法能动履职,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涉企纠纷;积极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形成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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