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点日记】一案解四“愁”

  发布时间:2024-03-08 08:50:15


    ●时间:3月6日

    ●天气:阴

    ●地点:新乡市中级法院

    ●关键词:能动司法

    “做好调解工作不容易,需要坚持从‘和’出发,向‘解’而行,真正把能动司法的理念贯穿案件调解全过程,做好当事双方的‘解忧人’。”走进新乡市中级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李立的办公室,他三句话不离“调解”,还给我灌输了满脑子的“调解经”。我让李立给我讲他的调解故事,走进他的故事,也就走进了一个法官的人生。

    李立说,春节前,他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一案解四“愁”,一下解决了借款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农民工工资发放和启动某楼盘再建资金问题,实现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这一案件纠纷长达10年之久,原告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被告是某集团下属的某购物广场。该租赁合同纠纷牵扯出了双方借款纠纷,李立在审理中发现,由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资金链断裂,没有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农民工正在讨薪,临近年关,如不及时兑现,可能会引发其他事情发生。李立迅速吃透案情,后展开几轮调解,通过互抵资金的方式,化解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购物广场的租赁合同纠纷和借款纠纷,同时通过互抵资金,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补足了启动某楼盘再建资金,足额发放了农民工的工资。腊月二十九,农民工派出代表要给李立送感谢信,被他在电话中谢拒。

    一个10年之久的纠纷仅用几天时间就化解了,而且还解决了棘手问题,较好地实现了双赢多赢,李立不仅展现了他的拼劲,还有他的办案智慧和调解能力。我了解到,李立曾获“河南省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进入法院工作20年,审理案件2000余起,结案标的数十亿元。2023年,他审结民事二审案件综合调撤率达53.48%,全年先后两次被院里评为“调解能手”。

    蹲点感言

    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就是要解决问题。他们关心的重点只有一个,那就是问题解决了没有。所以,法官办理案件想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就要对每个案件认真梳理,理清案件各方的争议焦点,对所有的细枝末节要了然于胸,找准矛盾化解的切入点、突破口和利益平衡点,这样开展调解工作才能有的放矢,以达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文章出处:《 河南法制报 》( 2024年03月07日 第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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