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3月1日
●天气:阴
●地点:新乡市中级法院
●关键词:“如我在诉”
“民事案件看似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生活中的‘大事’。作为一名民事法官,就要学会化解好这些小事,让司法既有力量,更有温度。”今天,我来到新乡市中级法院民四庭,采访刘辉法官。说起办理民事案件,他别有一番看法,还给我提起了不久前办理的一起案件。
赵某某与付某某是前后院的邻居,付某某在自家院内搭建了彩钢瓦棚,距离赵某某家的南墙较近,赵某某因此事颇有微词。一场大雪过后,因积雪过厚,付某某家的彩钢瓦棚部分塌陷,与赵某某的房屋南墙接触。遇有雨天,付某某家彩钢瓦棚上的雨水便会浸湿赵某某家的南墙,致使墙皮潮湿,部分脱落,两家为这事争执不断。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付某某赔偿赵某某损失。付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刘辉说,在一些因“鸡毛蒜皮”小事引起的纠纷中,当事人容易“钻牛角尖”,致使小事酿成大事,双方恩怨也会越积越深。只有做好调解工作,才有可能让当事人摒弃前嫌,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刘辉先与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不失时机做双方工作,努力缓和双方的情绪,随后来到当事人家中,现场勘查,并组织双方当面交谈,耐心倾听双方意见、精心疏导双方情绪、组织商讨解决方案,同时邀请村干部参与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刘辉对我说,在二审案件中,像这样的案例并不少,需要法官拿出“如我在诉”的情怀,怀着一颗朴素的心,下沉办案一线,走到群众身边,耐心倾听、耐心做工作,在“鸡毛蒜皮”和“家长里短”的小事里彰显司法为民的情怀,让当事人看到法官的真诚和温情,更好地化解纠纷,进而促使反目成仇的兄弟握手言和、孤独无依的老人重拾亲情、老死不相往来的邻里和睦相处。
蹲点感言
群众利益无小事,“鸡毛蒜皮”总关情。民事案件中,群众诉争有时是一堵墙,有时是一条小路,甚至是几棵树。法官将这些民事案件当作心头大事,倾尽全力,在“鸡毛蒜皮”的小事里折射司法阳光,在“鸡毛蒜皮”的小事中保护人民权利,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情怀和基层法官的责任感、使命感。也正是法官倾力办理这些最琐碎的民事案件,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我们的社会才会如此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