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造访”信访户 村妇砍伤老支书

  发布时间:2009-11-18 09:38:58


    老支书与一信访户之间本有积怨,却在酒后带着儿子去他家“说事”,终因言语不合被女主人持菜刀砍伤。2009年11月13日,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吉秀荣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卫辉市上乐村镇西板桥村是卫辉市东北部一个村庄,村上老支书李方某与老信访户李玉某素有积怨,2009年3月27日下行6点来钟,原支书李方某喝了些酒后,和儿子一起一路吵嚷着要到李玉某家“弄事儿”。一进李玉某家便引发了很大争执,争执中李方某父子将李玉某摔翻在地,进到堂屋之后又后吉秀荣发生纠缠,在争抢菜刀过程中,吉秀荣将李方某父子砍伤。几分钟后,李方某父子租车赶往医院。经鉴定,李方某父子分别被砍成轻伤和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吉秀荣拐卖持刀砍伤李方某父子,并致轻伤、轻微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李方某父子酒后到吉秀荣家处理问题显属不当,但吉秀荣持刀砍伤人事实可以证实。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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