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案结事了 全面调解履行

  发布时间:2008-12-30 13:55:12


   进入十二月份以来,城关法庭年近花甲的李怀春老法官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构建和谐社会竭尽绵帛之力。在办案中,他充分体谅百姓打官司的难处,一心一意替当事人着想,除了在自己正常的工作时间办案,还尽量利用早、中、晚及双休日办案,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受到了普通百姓的一致好评。自2008年12月起至12月19日,他放弃了节假日和双休日,整日奔波在调处民间纠纷的征途中,在不到20天的时间里即调解结案12件(含4件通过调解而撤诉的案件),而且全部自动履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老李有句口头禅:“百姓的案件再小也是大事”。他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原告宋某诉被告王某拖欠1200元煤款一案,可谓区区小案,老李可不这么认为。原来王某两年前在原告处拉煤,未付货款,经原告再三催要,被告就是不给,并说原告的煤有质量问题,掺有煤矸石。然而被告早已将煤用完。被告欲以劣质煤抵债,原告非常生气。为了彻底平息两家的纠纷,老李就到现场勘验调查,最后终于以事实说服原、被告双方,让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将800元钱给了原告。原、被告双方由气不打一处来到握手言和,见证了老李做群众工作的真功夫。

    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只有当双方感情彻底破裂之情况下,才准予离婚,而且把调解作为婚姻案件的必经程序。对于这一点,李法官有着独到的见解。他常说“婚姻不是儿戏,法官要做幸福家庭的守护神。有了和和美美的一个个家庭,构建和谐社会才不是一句空话,对于一时动气闹离婚的夫妻,只要方法运用得当,思想工作做到家,是可以和好如初的。”如他在审理原告李某诉被告崔某离婚一案中,通过明察暗访,得知由于原告娘家哥想再给妹妹另找一个家庭条件好的对象,遂将其妹妹送回娘家,不让其回现在的婆家,并且背着本案被告让女方先后与两个男人见面,欲为妹妹另择新偶。遂对症一药,趁热打铁,一面对原告娘家哥的错误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一面做原、被告双方的思想工作,终于让这一对夫妻破镜重远,原告李某撤回了自己的起诉。

    老李在办案中心细如针,坚持原则,全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如在审理郭某诉李某借款15000元要求偿还一案中,如果单是看其提供的书面证据,原告郭某胜诉似乎十拿九稳。但老李通过察言观色,来人似有难言之隐,凭着自己多年办案的经验,老李觉得此案背后有猫腻。后来经过调查,果然证实了老李的判断没有错。原来,这位姓郭的当事人为了给被告李某提供赌资,借给李某15000元钱。而这样的借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非但不受保护,还应当受到制裁。李法官义正辞严地对原告郭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原告郭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惭愧地低下了头,并撤回了自己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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