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如何发挥一线解纷作用,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如何推动诉源执源治理工作,将诉前调解的“解”向前延伸落地?12月22日,新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静来到获嘉县人民法院亢村法庭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诉源执源治理等工作。
走进法庭,王静院长实地察看了法庭立案登记室和诉调工作室、审判法庭等场所,与特约调解员和法庭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听取了法庭立案登记、诉前调解等方面工作情况介绍,详细了解法庭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中的思路、做法。随后,王静院长与部分村干部代表、司法所所长、乡镇主要负责人,就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诉源执源治理召开座谈会,共同寻良策、解难题、创新局。
“村里发生的纠纷多是气不顺,化解矛盾纠纷,就是要学会用法理情疏解,气顺了纠纷就解了”“法庭与司法所联动联调,高效推动了诉源治理,下一步要在联动上形成常态,联调上提升能力水平”“法庭要通过司法办案搞好纠纷预警预测,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对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化解”……座谈会上,大家谈感受、理思路、议举措,共同下好诉源执源治理“一盘棋 ”。
就进一步抓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诉源执源治理走深走实,王静院长强调: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要坚持系统思维,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推动完善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形成诉源治理合力。要建立常态化会商通报机制,定期向党委政法委报告民间纠纷成讼情况、万人成讼率分析报告,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双向预警通报、会商研判机制,共同做好隐患排查、前端化解、综合治理工作。要发挥司法大数据前瞻预警功能,充分运用司法建议方式及时为党委政府决策、行业监管治理提供参考。二是注重群众参与。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主动协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同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要会同司法机关加强对村社干部、一线人民调解员的常态化培训指导,通过邀请旁听庭审、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定期反馈指导人民调解质效等方式,不断提升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协作配合。强化与行政机关、行业调解组织的协作配合,完善多元化解衔接联动机制,推进各类非诉讼解纷方式和诉讼解纷相贯通。要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行政调解的指导,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要推动做实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深入总结辖区支持和指导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建设工程合同、劳动争议、婚姻家事、房地产等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经验做法,大力支持、指导金融、知识产权等重点行业领域调解工作。四是强化实质解纷。牢固树立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将调解贯穿司法审判和申诉信访全过程,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要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坚持“一个纠纷一个案件一次解决”理念,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效率和效果。要做实司法调解,依法认真开展诉前调解、诉中调解,促进矛盾实质化解。要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引导当事双方更加理解、自愿接受更符合双方根本利益的诉前和诉中调解。要持续转变司法作风,让群众在诉讼各环节感受到公平正义,从源头上减少信访发生,推动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实质性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