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高效率维护企业权益的同时,也为企业纾困解难,以司法力量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2021年2月,原告某建筑设备公司与被告王某签订《建筑器材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后,经双方结算,王某共欠某建筑设备公司租赁费用2.8万余元。建筑设备公司在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延津县人民法院。
接收到起诉材料后,立案庭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在确认双方对拖欠金额无异议、且均有调解意向的情况下,将该案件委派给延津法院的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被告王某认可欠款事实并愿意给付,但表示一次性付款存在困难,希望能够分期支付。针对此种情况,调解员一方面向被告王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敦促其尽早支付欠款;另一方面与原告积极沟通,希望其能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情况,在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多次沟通下,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偿还原告欠款15000元,剩余欠款将在12月30日前还清。至此,该案在诉讼审理前圆满解决。
下一步,延津法院将继续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发挥诉前调解、多元解纷机制的优势,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