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卫辉市人民法院李源屯法庭运用《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释法析理,成功调解了一起彩礼纠纷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徐某与被告常某经媒人介绍相识,2022年3月,双方举办了订婚仪式,四个月后举行了典礼仪式,期间原告支付被告彩礼119800元。二人在一起生活后,经常发生矛盾,且常某拒绝与徐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23年10月,常某表示不愿再与徐某共同生活,将其东西全部拉走。徐某将常某其父亲起到法院,要求返还彩礼。
为妥善处理纠纷,切实化解矛盾,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对彩礼返还等事宜存在分歧,若处理不当,矛盾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由此,承办法官让双方当事人陈述各自的诉求以及相关事实,向双方讲解《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从情、理、法角度入手,结合风俗习惯、经济水平、彩礼的使用及消耗等因素进行调解。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返还彩礼48000元,被告也当庭一次性给付给原告,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