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起纷争 诉前调解促双赢

  发布时间:2023-12-02 09:27:21


    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司法力量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原告彭某经营日用品批发生意,自2017年以来,一直为被告某购物广场供货,经双方结算,被告某购物广场共欠原告彭某货款53085元,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延津县法院。

    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为民营企业,且双方争议不大,如果能够在诉前化解,既能够节约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又能够最大限度确保民营企业正常经营。为此,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特邀调解员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助企护航发展的角度出发,详细了解双方诉求和意见,迅速厘清证据脉络和案件基本事实。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拒不支付货款的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诉讼程序对企业的影响;另一方面希望原告体谅被告的经营难处,给予宽裕的时间筹集货款。从情理法等方面,向双方分析、解释,促使双方认识到和解才是快速解决纠纷、减少损失的最佳办法,继续合作才能实现长久共赢。

    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会按协议约定时间将所欠货款全部付清,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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