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唐庄法庭在一方当事人远隔千里无法到场的情况下,巧用微信成功调解一起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避免了当事人的来回奔波,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2023年7月居住在上海的原告徐某在某网络交易平台与被告景某进行玉镯交易,言明售卖物为和田玉(羊脂白玉)手镯。双方添加微信了解物品详情,经过协商后达成买卖合意,原告先支付2000元货款,待原告收到后再支付尾款800元。原告收货后找了两个不同机构鉴定,鉴定结果均为玻璃手镯,且出具的鉴定书内容和被告发货所配备的鉴定书截然不同,原告才得知发货的手镯并非玉镯,而是玻璃手镯。于是原告找被告退货退款,并履行其假一赔十的承诺,被告予以否认,当原告表示已做鉴定时,被告便将原告的微信删除,并在各平台拉黑,原告遂将其诉至卫辉法院。卫辉法院受理案件后流转到唐庄法庭,主审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因原告家住上海,距离较远,最终决定在线上为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承办法官通过微信群聊的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说理,双方当事人均各退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被告当庭通过微信支付原告押金2000元,并支付律师费、诉讼费,共计4800元。该起买卖合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