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隐患,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结合获嘉县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模式经验,决定在全市推行建立劳动争议“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处置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通过主动转换思维定式,勇于担当,着力创新,找准劳动者维权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建立“人社+工会+法院+司法行政+工商联”“五位一体”劳动争议调裁诉对接机制,构建劳动争议“一站式”调处平台,充分发挥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化解劳动争议合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强化制度设计,打造劳动争议“一站式”调处平台。
(一)整合各方职能。整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工会维权、法院诉讼、法律援助、工商联协助等职能,构建劳动争议“一站式”调处平台,同时依托劳动仲裁机构成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发挥综合效能作用,实行“一窗受理、联合办公,快速解决”。灵活运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手段,及时化解劳动纠纷。
(二)建立对接研商机制。召集人社、工会、法院、司法行政、工商联五家有职工维权和服务职能部门在“五方联动、多方合作”框架内合署办公,通过召开例会、会商研判、信息通报等方式方法,形成一体化处理的工作合力,重点做好诉前调解中发现企业用工趋势变化,劳动争议热点问题,疑难复杂问题的分析研判,着力实现工作对接常态化、调处化解多元化。建立委派委托调解机制,实现诉前先行调解与诉中委托调解有序衔接。人社部门、法院将适合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特别是有较大影响的群体性案件委派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予以仲裁前、诉前先行调解,未能调解成功进入仲裁、诉讼程序的,则实行委托调解,凡调解成功的,依法进行仲裁、司法确认,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工作中坚持重调减诉,提高调解成功率,助推社会稳定。
(三)建立联手履责机制。注重加强“调—裁—审—执”合作,建立快调、快裁、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形成一站式服务,打通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伤职工等劳动弱势群体快速维权的“最后一公里”。制定规范化的业务流程,实现统一方案、统一标准、统一平台,将受理、分流的劳动争议案件做到办早、办快、办好,努力实现“一站式”闭环服务。
(四)坚持调解优先。推行调解建议书制度,坚持对于辖区内案情简单事项由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先行调解原则,使用《调解建议书》等有效的方式和制度,引导当事人就劳动争议先行调解,柔性解决争议纠纷,实现多数争议纠纷就地尽快解决。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按照劳动者诉求,及时分流至劳动监察机构或劳动仲裁部门依法受理。
三、健全保障措施,夯实多元化解工作机制
(一)抓好基础保障。为进一步提升劳动争议调解能力水平,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指导与业务培训,落实调解组织“六有五统一”:有组织、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台账,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程序、统一公示、统一文书。积极对接辖区内企业,提供主动服务,推进劳动纠纷源头预防。
(二)建立协同办案机制。劳动争议“一站式”调处平台建立涵盖“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仲裁审查、司法确认”等功能的协同办案机制,发挥各成员单位处理劳动争议的职能职责,形成合力,积极促成矛盾纠纷的快速化解。人社部门负责联动处置中心日常运转、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经费保障。工会吸收整合劳动争议调解力量,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答、争议调解等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建立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的接待、受理和指派等工作台账。法院负责通过定期组织巡回法庭和开展司法确认为当事人提供就近便捷司法服务。
(三)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集体劳动争议应急预案、重大案件多方联动调处、重大问题联合会商等工作机制。落实调解仲裁办案补助制度,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争议化解,通过以案定补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法学专家、律师以及退休的法官、检察官、仲裁员等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争议化解,有条件的地方可设专家(知名人士)调解工作室。
(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平台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信息系统,实现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在政策法规、统计分析、法律文书等方面信息资源共享。调处平台每年定期向人社、法院、工会、司法行政、工商联部门反馈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处理情况。
(五)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筹使用基层工作人员,实行“一人多岗”模式,工作人员既是政策宣传员、调解员,又是兼职监察员和兼职仲裁员。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劳动争议法律政策、调解技巧培训,通过邀请法律专家讲解法律法规政策、旁听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庭审、编撰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方式交流工作经验,不断规范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程序,切实提高基层平台人员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实现“一岗多责、一专多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劳动争议“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人社、工会、法院、司法行政、工商联部门组成,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科并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各职能部门相关业务机构同志组成。各县市区也要成立工作专班,部门之间积极沟通对接,推动劳动争议“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建设纳入当地党委、政府议事日程,组织、指导机制建设工作。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县市区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沟通协调,整合相关资源,条件具备的,要推动完成劳动争议“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处平台建设,条件暂时不具备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创建。工作中要主动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研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勇于创新,探索贴合当地实际、行之有效的机制和举措。对推进工作中的优秀做法与建设经验市工作专班将及时总结推广,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工作督查。市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将这项工作纳入对县市区考核范围。市工作专班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开展情况调研、专项督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挖掘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督促面上工作进展。各县市区要根据工作部署,加强基层工作指导、跟踪督查进度,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市工作专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