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为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并召开党员代表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07-01 10:18:50



    6月30日,新乡中院举办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并召开党员代表座谈会,新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静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明慧主持,老党员代表、新发展党员代表及青年干警代表参加座谈。

    王静院长首先为老党员毕世玉同志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毕世玉同志表达了对院党组的感谢,简要回顾入党五十年来,由大学生成长为一名政法干部、一名党务工作者,见证了新乡法院4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希望青年干警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下,牢记党的宗旨,不忘党的使命,积极工作,奋发有为,接好新时代‘接力棒’,继续走好新时代法院人的‘长征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出自己的青春力量!”

    参加座谈的老干部代表对组织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组的关心与关怀表达了感谢,并表示“离岗不离党,退休不退色”,今后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积极为法院发展建言献策。

    青年干警代表示,老党员的优良作风和崇高境界不能丢;老党员的精神赓续和事业传承不能变!要以领导和前辈们为学习的榜样,肩负起时代发展的历史使命,为推动新乡中院的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王静院长首先代表院党组向获得纪念章的老党员们表示热烈祝贺和崇高敬意,充分肯定了老党员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的榜样精神,她指出,“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见证着老党员的无悔初心和无限忠诚,获得纪念章的每一名老党员、老同志都为新乡司法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更是激励每一位法院人奋勇前进的楷模。新乡市中院一直是一个团结、拼搏、向上的优秀集体,一路走来得益于一代代法院人的戮力同心和前赴后继的精神传承。

    王静院长表示,老同志们几十年如一日在各自的岗位上忠诚履职,担当奉献,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新乡司法事业奋斗了一辈子、奉献了一辈子,我们永远不会忘记,大家的历史功绩将激励青年干警奋勇前行。希望老同志们珍惜光荣历史,继续弘扬光荣传统,继续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凝聚力量、发光发热,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新乡法院发展,为新乡司法事业建言献策、汇聚力量,在现代化新征程上作出新的贡献。

    王静院长要求,青年干警是法院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根基,是法院未来发展的希望,要胸怀“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初心,学习和传承老党员老干部坚定信念、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把政治忠诚作为第一标准,把理论学习作为第一要务,把理想信念作为第一追求,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职,敢于担当作为、奋勇争先,不负韶华、勇毅前行。

    最后,王静院长还要求用心用情为老党员老干部办实事、解难题,让广大老同志老有所养、老有所安、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要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力宣传老同志的高尚品格和先进事迹,激励全市法院党员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新乡法院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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