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新乡市公安局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医疗保障局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为建立健全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信息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持续推动各部门业务协同联动,便利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相关信息,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2年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新营商[2022]3号)、《关于下达营商环境创新改革工作任务的通知》(新营商[2022]7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查询事项
(一)市公安局应在办事窗口增设“破产企业查询”窗口,依管理人申请向其提供破产企业机动车车辆相关信息。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在办事窗口增设“破产企业查询”窗口,依管理人申请向其提供破产企业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及欠费情况等社保信息。
(三)市医疗保障局应在办事窗口增设“破产企业查询”窗口,依管理人申请向其提供破产企业医保参保基本情况及欠费情况等医保信息。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应在办事窗口增设“破产企业查询”窗口,依管理人申请向其提供破产企业不动产基本情况等相关信息。
(五)市税务局应在办事窗口增设“破产企业查询”窗口,依管理人申请向其提供破产企业涉税相关信息。
(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在办事窗口增设“破产企业查询”窗口,依管理人申请向其提供破产企业的登记信息及相关档案资料。
(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在办事窗口增设“破产企业查询”窗口,依管理人申请向其提供破产企业及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
二、办理手续
管理人进行查询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管理人出具的查询事项函原件;
3.管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方式
(一)集中办理。各单位均需在市行政服务大厅设置固定窗口办理管理人查询事项。
(二)限时办结。相关查询事项即时办结,特殊情况需要延后回复的,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四、其他
强制清算案件参照破产案件办理。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县(市)、区相关单位参照执行。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管理人查询信息办事窗口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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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管理人线上查询方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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