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近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具体安排,切实做好做细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6月9日,新乡中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推进会,听取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指标牵头部门的工作汇报。新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静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静院长强调,要切实提高做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提前谋划,查缺补漏,补齐短板,推动评价指标再上新台阶。要强化组织领导。各指标专班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对标全国、全省先进法院,聚焦重点任务、重点环节,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指标持续整改提升。
加强协调配合。各牵头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与配合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全面掌握各项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中院优化办要充分发挥枢纽作用,落实好统筹协调职责,凝聚起打好打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战的强大合力。
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市场主体回访,倾听企业诉求,解答法律困惑,切实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获得感。要加强诉讼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着装规范、场所整洁,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质量。
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两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创新举措、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强化正面典型示范引领。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常态化开展送法“六进”活动,邀请市场主体、特邀监督员观摩庭审、见证执行,形成人人关心营商环境、齐心协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新乡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光主持会议。新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屈路平,执行局长闫瑜参加会议。新乡中院相关庭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