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豫北片区)在新乡召开

  发布时间:2023-05-31 08:45:37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5月26日,全省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豫北片会在新乡召开。省法院副院长尚志东出席会议并讲话,辉县市委书记、市长李继游,新乡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光分别致辞,会议由省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宋旺兴主持,豫北片区各中院有关同志、省内有关高校专家学者、中医药企业代表,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监管分局、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机关代表参加座谈。

    受党组书记、院长王静委托,新乡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光代表院党组和全市法院干警,向与会的各位领导以及各位教授、各位企业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高光副院长表示,近年来,新乡两级法院全面优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措施,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司法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着力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积极回应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下一步,新乡中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省法院的各项任务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深刻把握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的关系,加强司法保护激励创新创造职能作用,为新乡优质中医药品牌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新时代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保驾护航。

    辉县市市委书记李继游在致辞中表示,辉县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战略部署,坚持以发展促保护、以保护谋发展,努力形成“野生有保护、种植有规模、发展有特色、产业有效益”的新格局。今后,辉县市将始终秉持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依法打击各类侵犯中医药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着力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衔接,不断提升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

    座谈会上,新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屈路平汇报了新乡法院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河南省药监局第二分局、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主管机关分别以“全省中医药产业发展情况及政策问题”“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助力中医药产业发展”为题进行发言,与会的高校专家学者围绕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知识产权推动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等作了主题发言,中医药企业代表就中医药知识产权维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省法院副院长尚志东在讲话中指出,本次座谈会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指示、开展主题教育的很好的形式,各方讨论话题深入,提出的建议中肯,为全省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提供了帮助。全省法院要认真吸纳,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职能作用,为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针对下一步工作,尚志东副院长要求从五个方面工作入手,提升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在强化重点保护上下功夫,守护创新主体核心利益。依法加强中医药专利授权确权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促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加强中医药驰名商标、传统品牌和老字号司法保护,完善道地药材保护机制,依法制裁假冒行为,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依法保护以古代经典名方等为基础的中药新药研发,鼓励开展中医药技术创新活动。二是在强化严格保护上下功夫,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坚持有利于权利保护的司法理念,依法积极适用法定赔偿制度,提高判赔数额,使司法保护力度紧密契合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加强刑事打击力度,依法惩治中医药领域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三是在强化快速保护上下功夫,增强权利救济效果。聚焦追求有效率的质量、有质量的效率,依托智慧法院系统,为当事人提供远程立案、在线开庭、网上质证、集约送达、卷宗电子移送等诉讼服务,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四是在强化协同保护上下功夫,提升多元共治效能。加强与公安、检察、药监、卫生、中医药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到全链条保护、无缝隙衔接,确保中医药领域的违法侵权行为能得到及时制止、权利受到损害能得到有效救济。建立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五是在强化延伸保护上下功夫,营造尊重创新浓厚氛围。认真落实省委“万人助万企”决策部署,经常走进中医药企业,了解司法保护需求,帮助中医药企业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精心培育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中医药领域的典型案例,推动版权意识、品牌观念、专利思维深入人心。

    会后,与会人员来到辉县市百泉药交会展厅和河南百泉制药有限公司,感受600多年百泉药交会历史,学习参观中医药传统文化,对中医药产业传承发展、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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