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主办、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新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协办的第二届“法官与管理人的对话”在新乡市成功举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尚志东,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赵建军,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娄丙录,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静受邀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开幕式由河南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宏伟主持。
本次对话聚焦讨论“破产程序各参与主体的角色定位”的相关问题,直面破产审判中程序不规范、地位不清晰、效果不理想等难点痛点堵点,对于破产程序中各方主体厘清履职边界,发挥比较优势,实现良性互动的思考与分享,进一步丰富破产理论研究、推动破产实务发展。
新乡中院院长王静介绍,近年来,新乡两级法院依托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成功高效审结了新飞电器、佐今明、金鸿堂、永金化工等一批大型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探索和建立了破产案件预重整、执转破、破产专项援助基金等工作机制;设立一站式查询专窗,保障管理人便利履职;建立执破直通机制,解开了“执转破”提速的成功密码;开辟破产企业涉税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帮助“冬眠”企业轻装上阵、快速复苏;成立危困企业挽救识别中心,促进危困企业摆脱困境、重焕生机。
“下一步,新乡法院要继续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努力挽救危困企业,科学配置生产要素,促进净化市场环境。”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赵建军表示。
对话主旨报告环节,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章恒筑作主旨报告,章恒筑教授以《破产法治新格局与主体重塑》为题作了专题报告,报告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指导意义,为破产法律工作者开展破产实务提供了专业引领。
下午举行的分项议题中,参会的法官、管理人围绕“破产程序中法院的职能作用、管理人的履职边界及风险防范、其他相关主体的角色定位”三个分论题展开深入的交流与对话,相关行业专家和院校专家、教授应邀做了点评。
最后,河南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宏伟作总结指出,“法官与管理人对话”是破产法理论界实务界交流的良好桥梁,是破产程序参与主体沟通交流的良好抓手,是各参与主体提升执业能力和素养的良好平台。通过“对话”将有力助推全省破产审判和管理人工作实现新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