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在新乡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新乡市中级法院院长王静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这标志着刚挂牌仅两天的新乡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投入实体化运行。
某资产公司系一家美国公司,其名下的“NY”、“LA”等商标在业内具有很高的驰名度和美誉度,因发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网络电商平台上销售涉嫌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产品,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五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等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庭审前,合议庭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发表初步意见,并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合议庭全面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被诉侵权行为是否成立、被诉侵权责任如何承担、被诉侵权责任的范围和数额如何确定等3个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该案涉及电商销售模式下的网络侵权以及虚假刷单、刷量等新型法律问题,合议庭将在认真评议后,择日作出裁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创新型企业家代表、高校专家教授、特聘人民调解员、行政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等20余人现场旁听了这次庭审。在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周主题“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有力支持全面创新”举行了座谈,现场分享旁听体会,对今天的庭审特别是对案件选取的针对性、典型性以及庭审的规范性、专业性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表示:“通过亲身旁听案件审理,进一步增进了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与了解,增强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也认识到了设立巡回审判法庭在开展普法教育、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