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婚介之名拘禁云南女 二男子获刑六个月

  发布时间:2009-11-11 08:38:38


    云南女为婚姻随三男子来到卫辉,却不想遭遇恶梦。11月2日,河南省卫辉市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拘禁案,分别判处程小宾、李俊合有期徒刑六个月。

    2009年3月20日,程小宾、李俊合伙薛安新(另案处理)以介绍婚姻为名,将李仲燕、李丽美、梁兆娟从云南省梁河县带到卫辉。同月27日,程、李二人向三人索要一路来的花费,将李丽美、梁兆娟带至卫辉市城郊乡某出租屋内进行看管,让李仲燕回云南,要么拿钱来,要么再带两个人来。同月29日下午,李丽美乘看管松懈跳墙逃出报案,公安机关随即将梁兆娟解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程小宾、李俊合结伙采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方法,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本案系共同犯罪。鉴于二人自愿认罪,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六个月。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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