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剑执行” 新乡“亮剑”| 延津县法院邀请代表委员共同参与见证执行

  发布时间:2023-03-27 20:23:37


    “通过亲身参与,真切感受到了执行干警们的艰辛,看到了法院敢于迎难而上、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群众权益的决心和行动。”参与延津县法院“豫剑执行”集中执行活动的省人大代表李喜歌说道。

    3月26日6点,延津县法院50多名干警已整装待发,在省人大代表李喜歌、市人大代表李明科、县政协委员张立华全程参与、监督、见证下,开启了“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

    行动中,执行干警将释法说理、耐心劝诫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在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的同时,加大执行力度,让被执行人充分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的威慑力,也让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心。

    经过13个多小时的连续奋战,执行干警共依法拘传失信被执行人25人,扣押车辆3辆,11名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生效判决,7名被执行人拘传到案后,慑于被拘留的压力,积极与家人联系,也相继履行了法定义务,得到谅解。实际执结案件2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44.57万元。同时,对7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强制措施。

    整个执行活动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起到了“执行一案,震慑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w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