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法院 “未”爱封存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3-03-20 16:19:27


    近日,长垣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向被告人张某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同时,还对该犯罪案件依法进行了犯罪记录封存,并向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送达了《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张某年仅17岁,系在校学生。因父母常年外出务工,疏于对孩子的管教,履行监护人责任有缺失,加之张某沉迷于网络世界,导致其法律意识淡薄误入歧途,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庭审中,承办法官及公诉人向张某的监护人阐释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张某的监护人表示,今后一定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教育培养好孩子。 案件宣判后,承办法官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向张某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对被监护人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帮助被监护人改过自新、重回社会。

    与此同时,为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涉案未成年人以崭新的姿态重新回归社会。长垣法院还对这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进行了犯罪记录封存。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教育权和就业权等合法权益,让迷途少年顺利回归社会,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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