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与郑州大学法学院举行“创新实践基地”揭牌仪式

  发布时间:2023-03-20 15:39:42



    3月16日上午,新乡中院与郑州大学法学院举行“创新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新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静,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梁庆亚、院长苗连营、校友会名誉会长安立民、副院长王玉辉、党政办公室主任吕广振出席仪式。

    院校协同育人是培育法治人才的重要路径,新乡中院与高校在教学、学术、司法实践等方面深度联动、共建平台,打造学研一体化的卓越法治人才培育计划,发挥法院和法律院系的资源优势,培养“用得上、用得好、留得住”的卓越法治人才,实现合作共赢,助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高校法律专业学生参与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完成从学生到法官助理的角色转变,真正使法学的职业教育本质得到体现,促进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的深度衔接,实现院校共同发展,并创新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实习法官助理“新乡样本”。

    王静院长表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学要结合法律实践。郑大法学院此次与新乡中院创新设立实践基地,是对以往合作的延续和传承,也标志着双方友好合作进一步迭代和升华。

    对于下一步合作,王静院长指出:一是要加强院校人员相互交流。聘请郑大法学院优秀教授、科教人员为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选派法院优秀法官参与到郑大法学院实践课程。二是要建立常态化实习模式。定期接收郑大法学院学生到新乡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在司法实践中深化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三是要促进院校开展专题调研。法院提供鲜活司法实践数据,学校提供学术资源与调研力量,共同完成课题申报及写作,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实现合作共赢。

    苗连营院长表示,法学院和新乡中院合作由来已久,有非常坚实的基础和丰硕的成果,双方应传续历史,发扬光大。他强调“怎样培养人、造就人”是郑大法学院的立院之本,学校担负着法治人才培养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人才培养不是学校能够独自完成的,院校深度合作是双方共同的期待。下一步合作最重要的是深化与拓展,让合作变成双方品牌性的工作和业务。

    他指出,郑大法学院形成了非常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怎么交流,怎么合作”,让合作发挥应有的功效,让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形成畅通的交流合作渠道,也是郑大法学院的愿望,希望以今天的揭牌仪式为契机,进一步做实做深双方合作。

    安立民会长介绍了郑大法学院校友会,他指出郑大法学院杰出校友遍布全球,在法学研究、司法实践、行政等多个领域都作出了杰出贡献。校友会的任务就是团结广大校友,爱岗敬业,在自己的岗位上作出贡献同时支持母校的发展,是校友连接母校的桥梁。

    梁庆亚书记表示,新乡中院和郑大法学院继续进行合作是强强联合,合作空间特别大。他强调,合作要落到地上,干点实事,双方合作平台也比较多,可以充分利用起来。此次活动作为加油站,双方要抓紧推进,共同努力,实现双赢。

    仪式由新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阎紫梅主持。新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超,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明慧,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中院党组成员庞金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干警代表参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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