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举办全市法院执行业务培训促规范提能力

  发布时间:2023-03-05 09:36:56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执行工作体系和执行能力现代化。在中院新一届党组的大力支持下,3月1日至3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全市法院执行业务培训班。市中院执行局负责人、全体执行干警,全市基层法院执行局分管副院长、执行局长及执行干警共230人参加培训。

    屈路平副院长在开班讲话中强调:开展执行业务培训是中院新一届院党组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市法院工作跨越发展的客观需要,全市法院干警要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效,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执行工作,加快推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现代化。一是主动作为加压奋进。要充分认识此次学习的重要性,利用培训机会为自己“蓄满电”“加满油”,在全年的工作中拼质效、争上游;二是抓好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要紧密结合讲课内容,逐条逐项对照,更加准确的把握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内涵,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高效开展;三是从严管理规范执行行为。突出抓好学习实践和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坚决杜绝和防范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持续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锻造过硬执行铁军。

    此次培训邀请了省法院执行局梅建桥副局长、执行指挥中心金少良主任、执行裁决庭张俊宇法官等一行八人前来授课并座谈。梅建桥副局长以《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相关问题》为题进行授课,着重讲解了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意义、基础性概念和权力构造等,路径清晰、重点突出,有效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减少廉政风险。让参训干警充分认识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性,熟练掌握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路线图”和“施工图”,同时又客观地分析存在问题,更好地推动执行改革深入开展。

    张俊宇法官以《执行行为异议与执行标的异议常见问题》为题,围绕执行行为异议的类型、执行标的异议、变更追加当事人异议、财产分配异议、不予执行仲裁异议和公证债权异议等内容,贯穿具体案例,紧贴执行工作实际,让一线干警精准区分执行异议中的行为异议和标的异议等,进一步开拓了执行思路,提升查清事实、辨法析理能力。

    张君法官和李锋法官分别围绕“执行实施行为规范和监督审查”“执行信访源头化解与信访办理注意事项”,结合具体案例,详细讲解了规范执行案件办理、完善重要流程节点,做好执行信访源头治理工作,帮助大家强化“规范”意识,克服和防止消极执行和违法执行,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切实提高执行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此次培训内容紧扣执行实务、坚持问题导向、内容讲解细致、针对性比较强,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切实提高执行干警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规范执行行为,为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新乡法院执行干警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加强理论、实务学习,规范执行行为,持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锻造过硬的执行本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力推动全市法院执行质效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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