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召开府院联动协作工作推进会。会上签订了《“法院+不动产”执行联动合作协议》,通报了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联手创新推动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府院联动新格局。
新乡中院院长王静与资源规划局局长王志勇分别代表新乡中院与市资源规划局签署了《“法院+不动产”执行联动合作协议》。该协议签约,将正式开启司法查询不动产数据共享新时代,破解不动产查控中信息壁垒等问题。并通过联合成立“不动产查控工作室”,建立“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全市不动产查控工作新模式。实现“让数据多跑路,办案人员少跑腿”,进一步完善了涉案不动产全环节查控链条,确保法院对涉案不动产精准、及时、有效的控制,促进法院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双向减负、效率共进,让群众尽享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和执行联动带来的成果和实惠。
座谈会上,新乡中院还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行政执法、协助执行等相关问题建议,进行现场回复。双方就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有机衔接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对联动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等工作提出具体思路,有力推进法治建设达成共识。
新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静表示,市中院将持续发挥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与全市各行政机关、各行政领域开展深度沟通交流,共同研究解决制约行政能力水平提高的问题难题,实现行政与司法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着力推动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协调、合力推动”的府院联动新格局,为法治政府、法治新乡建设贡献法院担当与作为。
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在加强行政审判监督支持职能、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合力、提升府院联动效能上持续发力,推进府院联动工作走深走实,以高效协同的府院联动“新乡实践”,服务法治新乡、现代化新乡建设。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树牢监督支持并重司法理念,审慎行使合理性审查权,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大数据作用,强化司法职能前移,助推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要强化诉源治理,联动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充分利用好行政争议化解平台,充分吸纳各行业、各领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入驻平台,形成调解、化解合力,将平台化解贯穿行政诉讼始终,争取实质性化解工作取得新进展。要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通知和保障工作,提升行政诉讼庭审效率和质量,定期组织负责人出庭观摩庭审活动,开展出庭应诉工作专题授课培训,提升负责人出庭应诉水平和出庭效果,实现负责人“出庭又出声”。要持续推动执行联动数字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涉不动产执行工作效率,及时总结经验,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推动执行工作实现智能化和数据化转型升级。
新乡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陈红阳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在审判执行、司法改革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对推动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提出具体意见。一是提升站位,深化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府院联动,畅通法院与政府沟通渠道,不断提升司法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突出重点,把握关键。不断完善行政争议化解体制机制,积极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构建“庭前会商、庭中发声、庭后总结”的行政应诉体系,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府院联动”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三是强化互动,定分止争。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定期召开研判会、座谈会、交流会,统一执法与司法的裁判尺度,推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有效衔接。全市法院要依法加强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法律监督,共同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