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阳县法院师寨人民法庭通过网上开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使原本矛盾重重的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李某为原阳县产业集聚区一公司的厂房施工,施工完毕后,被告拖欠工程尾款一直未支付,李某诉至法院,被告则提起反诉,称李某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该工程后续产生维修及修复费用,要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李春利法官承办该案件后,经过阅卷,初步确定了双方的争议重点,随后分别联系原、被告听取意见。他凭借多年处理企业涉诉案件的经验,在与被告公司沟通时,一方面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另一方也从企业长期发展、生产经营以及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帮助企业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考虑到双方线下无法到庭,李春利采取网上庭审的方式进行线上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互相不追究对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