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餐厅盗窃救命钱 无良窃贼获刑六个月

  发布时间:2009-10-28 16:30:56


    小偷本来就遭人痛恨,盗窃看病人的钱就更让人痛恨了。10月27日,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发生在医院餐厅盗窃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黄三喜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09年7月26日早上7点左右,正是河南省新乡市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餐厅忙碌的时候,伺机行窃的黄三喜趁人多打饭之机,将被害人刘某的裤子口袋内用于给其母亲看病2050元钱盗走。医院保安在监控中发现其形迹可疑后,通过安机关通知其到当地派出所接受询问,黄三喜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后,黄三喜退赔被害人刘某现金205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三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自愿认罪,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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