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被告董某、吕某被判决支付原告王某连带赔偿各项损失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董某、吕某未主动履行,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两被执行人,希望其主动履行债务,被执行人董某、吕某共同履行了5万元后,就剩下部分与申请人王某达成每月偿还5000元的执行和解协议,但仅履行了两次就“失踪”了。近期,卫辉法院执行局通过公安机关对一批“失踪”的被执行人采取了临控措施。
8月25日下午,该案执行法官焦玉祥接到南阳市新野县公安局的电话,在当地一家宾馆将被执行人董某控制。收到消息后,执行法官立即行动,经过5小时长途奔袭,晚上21点赶到新野县公安局汉城派出所。次日,将董某从新野带回卫辉法院。
执行法官对董某做大量思想工作,但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面对董某的消极态度,执行法官依法对其作出了15天的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