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嘉县法院亢村人民法庭法官和驻庭调解员共同努力,利用微信远程调解一起涉企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10天,高效快捷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
2019年9月,被告史某与某金融租赁公司签订合同,承租该公司一辆桥车。合同签订后, 金融租赁公司如约履行了合同,将案涉车辆交付给被告史某,被告史某未按约支付租金。按照原告濮阳市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与该金融租赁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 原告某金融租赁公司为被告史某垫付了租金及罚息6454.89元。后经多次催要, 被告史某以种种理由推托,拒不归还垫付款项,原告遂将史某起诉讼到获嘉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郭亮随即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被告史某提出该案件曾通过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因与原告协商未果,而转至诉讼程序。为了妥善处理此案,郭法官第一时间找到了驻庭调解员,详细了解前期调解情况,以便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力争尽快有效化解双方矛盾。
随后,郭法官与驻庭调解员通过微信视频方式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圆满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