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 卫滨区法院 平原人民法庭 巡回审判进社区调解物业纠纷

  发布时间:2022-08-15 10:19:47


   近日,卫滨区法院平原人民法庭来到某社区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

   原告某某置业公司新乡分公司与被告郭某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缴纳物业服务费,但从2020年3月至2022年9月,被告郭某一直未缴纳物业费及水费,催要沟通无果后,该公司诉至法院。

平原人民法庭牛记成法官受理案件后,详细了解案情,通过与当事人的沟通,得知被告郭某及其爱人均为盲人,到法庭应诉十分不便,为了给当事人提供便利,牛法官决定将法庭搬进社区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庭审中,在牛法官的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环节有序进行,针对争议焦点,原、被告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庭审结束后,牛法官结合双方各执己见的争议焦点,经过细心耐心的说理释法,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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