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该案由区法院院长耿德行担任审判员独任审判,区检察院检察长高遂林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2月,被告人赵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出租给他人并多次刷脸验证协助转账,交易流水达277万元,赵某非法获利5000元。2022年3月,赵某主动投案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1万元,并取得谅解。
庭审过程中,耿德行院长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在法庭调查环节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环节,双方就犯罪性质、量刑情节等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赵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该案经法院审理后当庭审判,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赵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宣判后,耿德行院长通过以案释法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了法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