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法院 “四零”作风建设活动促能力作风转变

  发布时间:2022-08-08 11:20:56


   卫滨区法院开展“四零”作风建设活动以来,该院诉调中心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具体调解工作中,对群众的咨询和进入调解程序的案件,不厌其烦,不推不拖,做到马上办、快速调、零推诿,让群众贴心感受到司法温度。

   原告张某诉被告杜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标的仅有1300余元。虽然标的额小,但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权益,诉调中心联系双方,原告张某称,原来双方合作都比较顺利,没有拖欠货款的情况,可是在最后一次合作中,被告杜某以产品不好卖为由不再支付剩余的1300多元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要仍不还款,到最后被告电话不接、微信不回,一气之下将其起诉到法院。

   在了解双方的想法后,诉调中心调解员多次耐心细致的给双方做工作。特别是请被告换位思考,虽然钱不多,只有一千多元,但是却欠了两年多,到最后不接电话、不回微信,无论是谁,都会非常生气。在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下,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被告也及时履行了货物抵冲后剩余欠款的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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