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法院 网络拍卖促多年废债一日清

  发布时间:2022-07-08 11:25:53


   2015年7月,郭某、方某以其夫妻二人共有房产作抵押,向获嘉农商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到期后郭某、方某一直未能归还。经获嘉农商银行申请,

  2016年11月,获嘉县法院作出民事裁定,确认对登记在郭某、方某名下的抵押房产准予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获嘉农商银行对房产变价所得款项在1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等抵押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然而,郭某、方某仍然未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1月,获嘉农商银行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获嘉县法院依法组织评估机构对郭某、方某名下的抵押房产进行评估。在法院准备发布网络司法拍卖公告时,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了和解协议,农商银行申请法院暂不拍卖抵押房产。但和解协议达成后,方某病故,郭某仅按协议履行了20万元后便不再履行。2021年10月,农商银行向获嘉县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恢复案件执行程序,重新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

   案件恢复执行后,承办人杨二恩立即着手启动对抵押房产的评估、拍卖,并多次与被执行人郭某进行思想沟通,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2022年6月,获嘉县法院在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发布拍卖公告,决定公开拍卖涉案抵押房产。拍卖公告发布后,被执行人郭某的态度突然转变,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主动履行。

最终,经法官努力协调,最终在司法拍卖开拍的前一天,被执行人郭某将106万余元执行款一次性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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