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就喝俺一口水吧”。10月20日傍晚,川流不息的获嘉县城南干道路旁,一位年近七旬的老妪一手紧紧地拉着一位中年男子的胳膊,另一只手拿着一瓶矿泉水,执意要让往那个人手里塞,引得路边行人纷纷驻足观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的起因还得从半年前说起。
今年3月份,河南省获嘉县法院依法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了再审,这是一起被害人和被告人家属均多次赴省到市上访的敏感案件,法院安排时任审委会委员、立案庭庭长的张思杰法官担任该案的审判长,负责审理这个案件。
经过庭审,法庭查明,2006年1月31日下午,家住获嘉县城关镇的沈某因琐事将朋友张某的父亲打成重伤,附带民事部分未作任何赔偿,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沈某七十多岁的母亲王某一边申诉,一边到处上访。上级交办以后,获嘉县法院进行了认真复查,后发现案件在审理程序上确实存在问题,本着有错必究的原则,院长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
在再审期间,原作为被害人家属的张某,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已经移送至法院。原因是,在法院审理沈某故意伤害案件时,由于双方分歧较大,附带民事部分未能赔偿到位,双方于2008年4月份又发生打架,这次,张某将沈某的姐夫岳某打致轻伤。这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张某成了被告人。
案套案,双方矛盾进一步加深,张某的家属也开始上访,案件颇为棘手。为了进一步做好当事人的稳定工作,法院决定将这两起案件合并审理,合议庭深感责任重大。经过多方了解,多次研究,合议庭决定从这两起案件的附带民事部分入手,着重调解,想方设法首先将附带民事部分解决到底。
合议庭成员就工作量作了具体分工,分头做工作,不厌其烦地多次进行调解。其间,审判长张思杰同志带病先后两次到沈某家中与其父母沟通思想。第一次不欢而散,工作不但没做成,沈某的父母反而于次日到法院大门口静坐,非见院长不可,欲向法院施加压力。第二次,张思杰同志利用下班时间,再次找到沈某的父母,耐心对其释法明理。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案情出现“转机”,沈某的父母答应让其女婿——第二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岳某负责全权处理。至此,两起故意伤害案件正式“合拢”。于是,合议庭攻艰对象转移,亲情法理并举,连续三天做调解工作,一鼓作气,终于将这两起案件的附带民事部分调解成功,并赔偿到位。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均表示满意,不再上访。最终,两起案件的被告人均被判处了缓刑,一起重大信访案件得以平息。
在审理这两起案件期间,合议庭成员坚持秉公办案,对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滴水不沾”。10月20日晚,张思杰同志下班途中偶遇沈某的母亲王某,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