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卫辉市人民法院速裁团队送达组在上门送达应诉手续时,现场做当事人双方的调解工作,使得案件当场履行。
原告杨某诉被告史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分流到速裁团队后,因被告拒接电话,应诉手续无法电子送达。3月26日,趁着雨天,送达组带上原告杨某到被告所在的村子上门送达,在村头一处养殖场找到了被告史某。
送达组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起初双方却互不相让,原告要求被告赔偿饲料零售差价和利息,被告却声称饲料款已经归还。就在双方相持不下时,原告拿出被告出具的欠条,被告也出示了微信转张记录。经过当场进行核对,确定了双方争议焦点。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做大量调解工作,双方本着诚信为本的理念,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履行了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