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延津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经过几番努力,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河南某种业有限公司当场将部分现金交付给原告陈某。
2019年9月份,陈某先后几次将小麦卖给河南某种业有限公司,到2020年4月15日,该公司共欠陈某小麦款31280元,后经陈某多次催要,河南某种业有限公司一拖再拖,一直未给付小麦款,陈某遂将其起诉到延津县人民法院。
延津县法院受理后,诉讼服务中心当即决定由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召集双方当事人坐到一起,面对面做工作,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一时搁置。之后调解员又来到河南某种业有限公司,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不厌其烦的对该公司负责人做思想工作,通过耐心说法析理,进一步沟通协调,双方的差距也越来越小。最终,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