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集中排查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绩突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中央政法委授予2008年度“集中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进集体”,10月19日,新乡市委政法委将中央政法委颁发的奖牌授予该院。据悉,新乡中院是该市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单位。
新乡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稳定工作,将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作为贯彻中央“稳定压倒一切”工作方针的重中之重来抓,为此,新乡中院党组确定了“以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目标,抓好信访日常工作机制建设,及时化解疏导矛盾”的工作思路。具体抓好“一个办法、两个制度、三个落实、四个原则。”一个办法即,及时总结信访工作中的经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立案、信访工作管理的暂行办法》,对信访工作组织领导、工作纪律、操作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使信访工作有章可循;两个制度即,一是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度。明确要求第一个接受群众咨询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有义务指导群众诉讼或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带领其找相关部门和人员解决,力争在日常信访工作中做到有问必接。二是院长接待日制度。立案庭提前排期公布接待领导姓名,通过星期一集中接访、周二至周五轮流接访的方式,及时为群众解决问题;三个落实即,一是落实硬件设施。在院机关大门口设立了专门的信访接待员,设置接待室内电话、开水、群众休息大厅等设施,从细微处给来访群众提供便利。二是落实工作人员。选派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专职从事信访工作。三是落实工作人员待遇。院党组从工作、生活、学习等各方面给予信访工作人员关怀,解决其后顾之忧,让其安心工作;四个原则即,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处理、归口办理、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四个原则,使信访工作做到有理有节,及时有效疏导、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