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乃成,男,57岁,现任新乡县人民法院七里营中心法庭审判员。1978年从部队转业到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在法院法庭工作30年来,他长时间扎根基层法庭,情系于民,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始终保持了清正廉洁、不徇私情、公正执法的浩然正气和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顽强意志。30年来,他办结案2000余起,连续6年创个人结案超百起的好成绩,且无一起错案,结案率达98%,调解率达70%。因成绩突出,先后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连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
一、扎根基层 倾情为民写忠诚
1978年,王乃成从部队转业,到了法院当上一名书记员。他认真学习法学理论,勤奋钻研各种法律法规,从已办结的案件中研究民事政策的具体应用,收集办案经验。在很短时间内,他便从一个法律的门外汉一跃成为审判业务的行家里手。1984年他被任命为法庭副庭长,当时法庭工作条件差、人员少,他和法庭的同志们工作起来就没日没夜。白天审案,晚上送达,为了找到当事人,经常周末加班,基本上没有休息日。他自费买了一辆自行车,骑着这辆车子跑遍了所管辖的每一村子。在任翟坡法庭庭长期间,法庭比较破旧,一遇上雨天,办公室就四处漏雨,经常湿淋淋的。来打官司的群众经常抱怨:到法庭打官司常常白天一脸土,雨天一脚泥。尤其是年轻的法官到法庭后,屁股还没捂热就想打背包走人。王乃成不怨天忧人,他带领干警一边办案,一边建设法庭。他从附近砖厂找来碎砖块,硬化了法庭路面,砌了花墙,并在庭内配置了沙发、坐椅,还改建了审判大厅和会议室,这一年法庭硬件设施在全院法庭评比中获得了第一名。
法庭的工作绝大部分是与农民打交道,农民的生产生活大都是没有严格的时间。为此,他要求自己和干警要想着农村的习惯、四季农时、农忙农闲等。对季发性案件,及时处理,当天立案,当天着手处理,不拖不推,以免耽误农时。对一般性案件,也总是尽量利用农闲、阴雨天、午休、晚上去办,不耽误农民的生产生活。为了方便群众,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有时案件一到手,他就在最短时间内给当事人发送传票。王乃成把下乡的时间专门定在吃中午饭、晚饭的时候,刮风、下雨、雪的日子,因为当事人容易在家里,找人好找。他这样做方便了当事人,自己却常常是招来一身泥土、一身汗水,饱尝了雪雨风霜。同事们都劝他说:“你就不能拣些不冷不热的日子下去送传票,为啥非自己为难自己?” 王乃成听后总是一笑说:“咱多跑几趟辛苦的是自己,案件及时解决稳定的是群众!”
王乃成还专门制作了一块“告示牌”挂在法庭门口,写上某个案件的开庭时间和法官的去处,尽量不让农民多跑趟。三十年的法庭工作,他与民同喜,与民同忧。每天骑着车子走街串巷,所到之处人们都亲切地叫他“老王”,正是多年的乡村法官路,走出了他与老百姓的一片情。正是如此的情怀,1999年法院给法庭配备了三轮摩托车时,他还照样骑着自行车进村。2003年,当地七里营镇政府给法庭配了一辆轿车,每到下乡办案时,他还是骑着自行车。
2000年,新乡县法院组成了两个中心法庭。时年已50岁的王乃成主动请缨,到七里营法庭做了一名审判员。面临着比过去更复杂尖锐的矛盾、更大的工作量,他对年轻干警说:“基层法庭是锻炼人的好地方,要吃得苦,耐得劳,才能快速成长。”在案件分工上,他常对庭长说,你外边的事多,把不好的案子给我分点。与他共过事的干警都说,老王干的是审判员的活,操的是庭长的心。2003年。王乃成听村里人反映说,一些赡养案件在判后得不到履行,老年人还是照样没人养活。他翻出法庭判过的几起案件,骑上车子到村里进行了回访,发现情况基本属实。他找到庭长如实说明了情况,制定了农村赡养案件回访制度。对判后的农村赡养案件进行定期回访,深入当事人家里了解判决内容是否得到了落实,是否出现了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了办案质量,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几年来,他和法庭干警共回访当事人100多人次,有效地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审理案件的时候,王乃成无法避免会遇到人情案、关系案,但是他从来都不为所动。有些当事人通过他的亲戚、朋友请他吃饭来拉关系,知道情况后,他就会劝说当事人,打消他们的念头。遇到难缠的当事人,他会找个机会抢先把吃饭的账付了,然后走人,不留一点口舌。人们都说,想找老王拉关系那是比登天还难啊。一次一个当事人给了他1000元钱,他说,我有工资收入不缺钱,要了你的钱,我就对不住自己的良心。”
二、痴心调解 化解矛盾促和谐
在工作中,王乃成认为法庭是审判的前沿阵地,法官要贴近群众、了解群众、和群众成为朋友,才能更好的将案件审理好、调解好。在二十多年的法庭工作中,在每个案件审理之前,他不辞艰辛走村串街寻找当事人,和双方当事人谈心,了解他们心中的结,然后耐心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为他们打开“死结”,使他们互谅互让,消除对峙情绪。如在一起审理离婚案件中,被告王某收到李某起诉书后,王某拿着菜刀跑到李某的娘家,欲同李某拼命,并威胁李某说: “你想离婚,除非你死了!”到得这个消息后,王乃成及时赶到村里,找到了王某,并与其促膝谈心,在与当事人调解和好无望的条件下,使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了离婚协议,圆满地解决了此案。事后,王某找到王乃成说,多亏你及时提醒,使我没做傻事,婚姻虽然没有了,但我心里没有啥遗憾。在他和全庭同志的努力下,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他所在法庭的调解率在法院一直名列前茅。
王乃成搞调解凭的是一双会观察的眼,一张善说的嘴、一颗真诚的心、一双勤快的腿。一次,王乃成在办理一起住房纠纷案时,得知原、被告是叔侄关系,因住房小事引起纠纷,就连续三天趁晚上下班后,赶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耐心调解、细心教育,双方当事人见他三番五次地为自家的事费心调解,十分感动,纷纷表示,以后一定不闹矛盾,再也不给法庭添麻烦了。2004年4月法庭受理了一起朗公庙镇土门村村民刘某诉该村村委会的土地侵权案件,在开庭审理时原、被告双方来了上百人,围堵在法庭门口声称:“如果法庭不为我们做主,我们就去上访,非把事闹大不可!”面对这种情况,处理过多起疑难案件的他沉着冷静,先对双方进行耐心调解,稳定他们的情绪。后经过多次开庭审理,对此案作出了公正判决,双方当事人都服判息诉,原告说道:“这事多亏了法庭的调解和判决,我们决不会上访闹事了”。被告村委会干部也连声说:“法庭既讲法又讲理,我们胜败都服判。”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事案件也在逐年增加。作为一庭之长,王乃成清醒地认识到,靠人海战术绝非长久之计,必须向改革要效益。他带领全庭同志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作用,积极开展“法律进村入户”活动,对辖区内社区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指导,全庭法官每人兼任一个居委会的民调指导员,使大量的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王乃成向院里提出了探索繁简分流的审判方式。在院党组的指导下,他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范围,诉讼文书的送达,立案和开庭的衔接,裁判文书的制作等各个环节报请院领导批准作了明确规定。既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又规范了操作,使多数民事案件的审理做到简易而不随意,有效的缓解了民事审判压力。
为审理好每件新类型的案件,王乃成同志克服文化基础差,刻苦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分析每一个案件证据材料,对照有关法律制定审理提纲,并记好工作日记。为有效化解矛盾,杜绝当事人上访,他对承办的每个案件逐件都予以排查,对当事人容易造成矛盾激化的都一一细心地做好稳定工作。从2004起,他还自订了一个案情登记本,对所办的每起案件他都记录在册,内容为开庭时间、送达时间,什么时间调解,调解什么程度等都记得清清楚楚。5年来,他所办的1000余件案件全部记录在册。他所办的案件也无一差错,无一上诉。案件调解率达70%以上。
身患绝症 心里仍挂念着审判工作
2008年8月,王乃成感觉下颌部有一肿块,为了不耽误工作,他利用晚上下班时间到村卫生输液。连续输了一个多星期,肿块并未消去。大家知道他这一情况,“押”着他来到了镇卫生院。医生看了看说,这可能不是一般的病,你做一个彩超吧。就在这时,他接到一个当事人的电话,说在法庭等着他。王乃成急忙站起身就往外走,边走边对医生说,我有时间再来。然而这一去,他又坚持了一个多星期。在这期间法庭他开了三个庭,调解了两起案件。
当忙完这一切时,他才来到市中心医院。经过检查,医生发现王乃成患上了喉癌,医生征求家人的意见,没有把病情告诉给他,要求他马上入院做手术。他问医生,是否可以等几天再做,因为他还有一个案件要开庭。医生急了:“你再不马上做手术就什么都晚了。”他考虑到自己的经济条件和法庭工作,要求回到离法庭近的县医院做手术。王乃成坚持把庭开完,才住进了医院。王乃成的日子过得很俭朴,妻子在农村还种着几亩地,他刚刚买了一所新房,按说年底就能把几万元欠债还完,谁知他又患上了绝症,这一住院使他欠下5万余元的外债。
在住院期间,医生嘱咐他多休息,他却让家人把他的手机放在病床上,每天都要和案件当事人联系,有时还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手术刚过后,在勉强能发出声音的情况下,他让家人拿出几百元钱,交给了在场的书记员,并交待书记员说,这是他办的一起离婚案件的公告费用,让书记员替他发到报社,说啥不能误事。
王乃成进入法院三十年来,一直耕耘在基层这块沃土上,他的付出也有家庭的支持,从法庭到他的农村家里也就几里地,可有时忙起来,他也是整天不回家,直到晚上才拖着疲惫的身躯走进家门。妻子埋怨他说,你在家门口上班比在市里上班还远,你还回市里吧!当人们问他凭什么毅力保持着充沛的精力和旺盛的斗志时,他诚实地说:凭着一个共产党员的良心,凭着一颗真诚的爱民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