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新乡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调解员上门成功调解一起借贷合同纠纷。
王某经营养殖场生意,刘某经常到该养殖场批发鸡蛋,双方合作比较融洽。2017年3月25日,王某借口养殖场资金紧张,请求刘某借给现金应急。考虑以后批发鸡蛋享受优惠,刘某答应出借现金1万元,王某为刘某出具了借条。2018年刘某因资金紧张,催还借款。王某一拖再拖,未予偿还,无奈之下,刘某起诉到了法院。
案件很快转到了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付万社仔细研判案情,认为双方系合作伙伴,相互间比较熟悉,案件有一定的调解基础。于是,付万社多次电话联系王某,但一直没有联系上本人。
付万社放下电话,开车来到王某的家里了解情况。王某的养殖场受各种因素影响导致经营不善,并欠下不少外债,王某现已外出打工,家中只剩年迈多病的婆婆。随后,付万社又联系刘某赶到王某家中,就此事进行沟通协商。
经过付万社耐心释法明理,理性分析利弊得失,尤其是见到了王某家中的状况,刘某情绪稳定下来,决定退让一步,王某婆婆也十分理解对方的难处,表示一定会把债务还清,并当场交付了2千元。在调解员引导下,双方心平气和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剩下的8000元于2023年年底前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