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辉县法院 7300元诉讼费免交了!

  发布时间:2021-05-29 12:04:02


    5月27日,家住太行深山区的七旬老人孙某某接到辉县市法院立案庭法官的电话通知,她起诉某超市侵权纠纷案件的7300元诉讼费免交了!

    2019年11月14日,辉县市某大型超市开展低价促销活动,72岁的孙某某到该超市购物。购物期间,因超市拖过的地湿滑未干,导致孙某某摔伤,造成其闭合性脑颅损伤重型并引发其他并发症。孙某某受伤后,该超市在垫付部分医药费后,对其后续治疗费用不再给付。

    孙某某系孤寡老人,五保户,没有劳动能力也无经济来源,后续看护和治疗费用由其侄子承担。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孙某某将超市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40万元。因经济困难,孙某某无力交纳7300元的诉讼费。

     立案法官了解到这些情况,告诉孙某某和陪她来的侄子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孙某某向法院递交了免交诉讼费申请。立案法官还详细说明了申请免缴诉讼费需要提供的材料,告诉他们材料准备好了,不用再往法院跑,可以用手机通过“移动微法院”递交材料,立案庭法官还详细给他们讲解了“移动微法院”的操作流程。

    辉县法院对孙某某的司法救助申请认真审查后,认为孙某某的申请符合免交诉讼费的条件,便很快作出免交诉讼费的决定,在第一时间通知了孙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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