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经过半年时间的执行,成功执结一起涉诈骗犯罪财产刑罚案件,49名受骗群众陆续领取退赔款380余万。
周某、钟某等8人利用网络软件诈骗一案,2020年5月,经新乡中院和凤泉区法院两级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钟某等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期间部分被告人退赔了违法所得。
2020年9月,该案涉财产刑罚进入执行环节,凤泉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平台,冻结扣划了被执行人周某、钟某等名下的银行存款和网络资金共计130余万元。
由于案情复杂,且涉及金额巨大,为尽快查清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确保49名受害人损失得到退赔,执行干警曹顺达一行马不停蹄又展开了线下的排查工作,辗转往返被告人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湖北襄阳、宜城、仙桃、枣阳等处,调查核实房产、车辆、股票、公积金等财产线索。在几个月的时间内,执行干警往返4000多公里,提取被执行人名下股票,拍卖涉案财产,到当地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
与此同时,执行干警为方便确定每名受害人的退赔数额以及手续办理,在征得受害人同意后建立了微信群。通过微信群,执行干警耐心解答受害群众的疑问,疏导他们因被骗产生的焦虑心情,及时告知执行进展情况。
经近几个月的奔波执行,执行干警共执行到位380万余元。4月29日,执行干警将制作完毕的案款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在受害人均无异议后,按照分配方案将案款一笔一笔发放给各受害人。
49名受害群众陆续收到执行款后非常激动,纷纷通过微信群表示感谢,并协商委托一位家住新乡市凤泉区的受害群众送上“忠诚履职 人民至上”的锦旗表达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