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你们工作那么忙,还上门为俺们办理领取执行款手续,你们的服务真是感人又贴心!”
4月28日下午,新乡中院执行局局长屈路平与执行干警驱车来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师寨镇,为郝绍宝、李同尚等5人上门办理40万元执行案款领取手续。至此,一起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在一个月内顺利执结。
郝绍宝、李同尚等人所涉及的是一起土地征收补偿纷纠案,该案经判决被告补偿郝绍宝等5名原告土地补偿安置费用40余万元。2021年3月15日,郝绍宝等5人申请强制执行,新乡中院执行局快速启动“绿色执行通道”,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协调,敦促其尽快履行,经新乡中院执行局不懈努力,被执行人一次性全部履行了判决义务。
执行款到位后,执行局局长屈路平考虑郝绍宝等5名申请执行人所在村离新乡市区较远,往返有两个小时的路程,且他们也大都在村子附近打小工等实情,便决定上门为申请执行人办理领取执行款手续,让他们不出家门口享受司法服务。
执行款手续办理现场,屈路平向当事人说明执行款手续如何办理,听取申请执行人对案件执行情况的看法,及时释法答疑。并和执行干警仔细核对每一个当事人账号,确保执行款准确无误打到申请人执行账户上,让当事人感受到执行的温度和力度。
今年以来,新乡中院执行局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针对涉民生、涉党政机关等重点案件,安排精干警力进行重点突破;为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繁简分流机制,简案快执、繁案精执,通过执行实施案件流转信息表全程留痕,做到重要节点流转的可视可监督,全力提升执行质效,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