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新乡中院与河南师范大学共同举办“卓越法律人”教学合作方案签订暨法律专业研究生导师聘任及第三批实习法官助理聘用仪式。新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袁荷刚及中院班子成员,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王鹏祥及相关学院领导参加了仪式。
聘用仪式上宣读了《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河南师范大学“卓越法律人”教学合作方案》,袁荷刚院长为参与实习的8名研究生代表颁发了聘书,王鹏祥院长为受聘的21名导师代表颁发证书。
王鹏祥院长表示,卓越法律人教学合作方案的签订是落实中政委有关要求的创新举措,是落实中院和法学院合作框架协议、院校共同承担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落实国家法律人才培训计划的具体体现。法院选拔学历层次高、业务能力强、道德素质过硬的业务尖子作为实务导师,体现了对高校工作的高度重视。前两批学生受益匪浅,经过培养之后实务上手很快。他勉励同学们珍惜学习机会,在遵守法院各项规章制度基础上,主动学习实务知识,坚持把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司法实践能力。
袁荷刚院长代表院党组向各位老师致以节日的问候,对长期以来关心、指导、支持新乡法院工作的法学院和各位老师表示感谢。袁荷刚院长强调,此次《方案》是深化法官助理课程的具体措施,其落实要靠实务导师、法官助理的共同努力。实务导师要按计划方案认真授课,与学生分享实践心得,同时在生活方面为学生提供帮助,带动实习法官助理更好地适应社会实践,更好地提升司法实践工作技能和司法实务能力;要进一步丰富创新实习法官助理课程,充分发挥其培育历练功能,深化其长效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品牌效应”,培养出更多优秀的应用型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