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民一庭审判工作“提速提质”双提升

  发布时间:2020-07-16 08:37:51



   “我对判决非常满意,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判决书了……”近日,当事人李某某与妻子一起来到新乡中院,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民一庭。

   1988年9月,李某某到河南新乡市某机械总公司(简称某机械总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9年5月,某机械总公司依法宣告破产,同年8月李某某退休。公司破产后,李某某起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为由,将公司起诉到法院。原一审法院依法判决某机械总公司赔偿李某某3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某机械总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新乡中院。

    受理案件后,民一庭迅速组成合议庭,仔细研究案件,提出需要查明的问题。庭审中,合议庭听取双方诉辩意见,就焦点问题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庭审后承办法官高凤娜及时了解公司破产的相关情况,结合案件查明的事实,随即做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从受理到结案,仅用10天时间。

    今年以来,民一庭以提升质效为目标,对事实清楚的案件,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尽量缩短审理时间,减轻当事人诉累。针对疫情影响,利用网上开庭、网上调解和视频直播等,积极做好案件审理,圆满完成了全院第二季度“提速增效”的各项质效指标,实现了案件收结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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