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房惹出纠纷事 法院强制腾房维权

  发布时间:2020-06-22 17:57:44


     6月18日上午,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起排除妨害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

    申请人亢某某是被执行人张某某的姐夫。2013年经亢某某同意,张某某全家搬进了亢某某位于辉县市冀祥社区某号楼的三四层安置房内居住。2019年,亢某某需用该房屋要求张某某腾房,张某某以自家房屋正在翻盖和方便女儿上学为由一直未搬离。双方多次因为此时发生矛盾,无奈之下亢某某将张某某起诉到辉县市法院,法院很快做出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张某某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但其态度强硬,声称拒不搬离。2020年4月。法院对张某其下达了罚款10000元的执行决定,其仍没有履行搬离,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决定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6月18日这天上午,执行法官来到执行现场后,再次联系张某某要求其到场配合执行,但其拒不露面,执行法官依法强制打开了房门。进入房屋内后,经申请人现场确认,将被执行人张某某所属家具等物品进行清点、登记、拍照、录像。中午11时许,屋内相关物品终于腾清,执行干警找来开锁师傅对该房屋门锁重新更换,并将新锁钥匙交到申请人手中。

   房子腾好后,执行法官又将张某某被搬出的物品护送到冀屯镇某村正在建设的房屋内,张某某及其女儿情绪十分激动阻碍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强制将两人带离,保证了案件的顺利执结。

   辉县市政协委员、乡镇人大代表和村干部见证了整个执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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