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鹤壁市的申请执行人党某收到已故被执行人朱某的妻子王某转交过来的5万元执行款。党某对执行干警徐治说,“案件执行款虽然没有全部执结,但我却真正感受到了诚信无价,有这些就足够了……”
2012年5月,新乡县合河乡村民朱某陆续向党某借款85000元。时过不久,朱某归还了5000元借款。到了7月份,朱某再次向党某借款18000元。借款到期后,朱某却没有偿还,党某多次催要无果,便向新乡县法院提起诉讼。新乡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朱某偿还党某借款98000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朱某迟迟未履行判决书内容。2013年3月党某申请强制执行。谁知,申请强制执行没多久朱某便因病去世。执行干警随即找到朱某的妻子王某,向其释法做工作。王某是某公司退休职工,依靠微薄的退休工资生活,再者身患疾病,生活比较困难。考虑到王某的生活实际情况,执行干警与其商定每月扣划400元退休金抵偿执行款,案件至此终结。
转眼到了2019年3月,申请人党某仅拿到了两万余元的执行款。眼瞅着王某年龄增大,身体状况大不如以前,党某预感到执行款全部兑现有一定难度。于是,他再次找到负责案件的执行干警徐治,说出自己内心想法,希望尽快将案件执结。
执行干警徐治随即与王某取得了联系,王某表现的通情达理,“虽然丈夫不在了,但丈夫欠下的借款自己要尽力偿还,做人说什么不能丢了诚信!”她当即同意配合法院协商解决。在徐治组织调解下,经过双方协商,党某同意王某一次性支付五万元,其他款项不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