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法院 “五四三二一”模式审理“两抢一盗”案

  发布时间:2009-09-17 08:34:51


   获嘉县法院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活动中,坚持“五四三二一”模式,即“五快”、“四公开”、“三结合”、“二并重”、“一研讨”,依法审理“两抢一盗”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五快:一是快速起诉,基本上做到立案当天即送起诉书;二是快开庭,普通程序送达10日后开庭,简易程序可在送达时即开庭审理;三是快合议,开庭审理后,合议庭成员快速对案件进行合议,确定合议意见;四是快汇报,需要向院领导汇报及提请审委会研究的案件,审判人员快汇报,快拟审理报告;五是快结案,审判人员快速打印判决书,并向有关人员和单位送达。

    四公开:一是公开开庭时间、地点,使群众能及时参加旁听;二是公开开庭审理,对法律要求不公开开庭之外的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把庭审变成法制教育的课堂;三是公开宣判,被告人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四是公开舆论,即公开舆论宣传,广大群众以被告的行为为戒,并加强防范意识,预防两抢一盗案件的发生。

    三结合:一是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深入学习刑法、刑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审判实践中的量刑、定罪紧密结合,确保案件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二是打击与挽救相结合,在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的同时,对犯罪分子予以教育挽救,促使他们浪子回头,不再危害社会;三是宽严相济与信访稳定相结合,对两抢一盗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动机、手段、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危害程度等在量刑上宽严相济,使他们心服口服,认罪服判,安心改造,促进社会的稳定。

    二并重:一是教育活动与两抢一盗审判活动并重,今年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讲树促”、“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教育活动,获嘉法院刑庭坚持教育活动与审判活动并重,通过教育活动提升政治责任感、工作责任心,同时也促进了审判实践活动;二是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即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又使广大群众从中受到教育,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研讨:每周召开一次研讨会,从案件的定性到对被告人的量刑都进行研究、讨论,并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探讨,力求两抢一盗等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公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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