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当庭公断“娃娃菜”

  发布时间:2009-09-15 17:43:02


    一方是辛辛苦苦种植了一季娃娃菜,却没按合同全部拿到钱的农民;一方是因市场价格下降赔了钱还欠一身债的客商。双方既是远亲还是近邻,却因买卖“菜”而反目公堂。卖菜卖出来的问题也能打官司?这件事迅速被人们传遍了延津县的十里八乡。开庭那天,延津县人民法院位邱法庭审判庭内坐满了人,听说此事的人们都想来看看,法官该怎样判这起“菜”官司。

    开庭后,双方陈述案件事实情况,原来被告客商秦元画和原告并不陌生,论起来还是原告村里的外甥。2008年5月18日,秦元画联系了娃娃菜种植、销售业务,通过公司加农户形式,与王培良等二十几户村民签订了“娃娃菜种植包销协议”,双方约定:秦元画为村民提供娃娃菜种籽、肥料、农药和技术指导,并以每亩1500元的价格包销全部蔬菜,村民按照秦元画的要求对娃娃菜进行精心管理和操作,种植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村民负担,合同签订后娃娃菜即属秦元画所有,村民不得自行销售或者自用,秦元画按照每亩200元付给村民收购定金,下余1300元收购后一次付清。合同签订后,王培良等村民按照秦元画的指导种植着娃娃菜,眼看娃娃菜收成不错,却不料因市场娃娃菜需求量减小,造成价格大跌,秦元画为此损失惨重。得知情况的村民们不但种菜积极性急剧下降,因秦元画下欠村民的菜款及时付清更是怨声载道。

    了解清楚案情后,延津县法院位邱法庭庭长王文植先抛开案情本身,结合法律站在人情的角度开导秦元画:“合同依法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虽然金融危机对娃娃菜销售有一定影响,但是农民相信你才和你签订了种植娃娃菜的合同,你又是原告村的外甥,如果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别人肯定以为你就是不守信用,那你以后再找村里人和你合作的话,别人怎么相信你呢?”转过身来,王庭长又劝说12位原告:“被告不是存心不及时付款,现在经商不管做任何生意,本身就有一定风险性,一切都是围绕市场需求而定市场行情。 被告既是你们村上人的外甥,又是你们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做生意赔了钱,双方应该共担风险,共度难关才对,但是你们种菜确实辛苦,我们当然会考虑你们的利益,不过你们也应该稍稍让步,将来也好和被告继续合作,一起在另外的项目上共同致富,希望你们从长远考虑,双方各退一步和被告达成和解协议。”王庭长一席话,打动了双方当事人,一时间法庭上议论纷纷,都说法官说的对,看的远。

    当庭的调解一直进行到下午1点半,最终双方终于达成一周内被告每亩再付12户农民1200元钱的协议,庭审结束,双方几乎是皆大欢喜:12户农民认为法官为民做主,充分考虑到种菜的辛苦,替他们维护了权益;客商秦元画认为法官说出了经商的规则和不易,知道他赔了钱很困难,劝说农民和他共担风险,让他少赔了钱,于是双方纷纷拉着几名法官,要求共同请法官吃饭,王庭长笑着说:“等你们下次合作挣了钱,再好好请我吧!”

    昨日,被告秦元画拿着借来的21000元钱来到法院,同法官一起将钱交到12户村民手里。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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