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虽终结,司法服务不止步。新乡中院成功实现新飞公司破产重整后,再度聚力破解破产重整后的后续问题,实现企业“振翅”腾飞。 7月19日,新乡中院院长袁荷刚带领中院相关庭室负责同志到新飞公司专题调研,对新飞公司存在的侵犯“新飞”商标使用权和经营风险等问题,现场研究拿出解决措施,成立破产重整后相关问题协调工作小组,持续解决后续问题,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以实行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袁荷刚一行首先走入新飞冰箱总厂生产一线,实地察看了解新飞破产重整后的生产经营情况。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了公司负责人对企业基本情况、复产以来的生产经营状况、2019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及下半年重点工作、需要法院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等方面工作汇报。
针对公司破产重整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袁荷刚表示,新乡中院一如既往关心新飞破产重整工作,扶上马送一程,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帮助新飞公司全力解决,营造良好有序的营商环境。一是成立由法院和新飞公司共同组成的破产重整后相关问题协调小组,发挥双方力量和智慧共同处理重整后的系列问题,稳妥做好后续服务保障工作。二是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保护“新飞”商标 使用权,维护“新飞”品牌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三是法院和公司破产管理人继续加强协作,持续解决好公司破产重整的后续问题,多措并举做好政府沟通、司法协调等工作,确保问题逐一得到解决。四是加强破产重整后的宣传工作,重点做好新产品宣传推介,重塑“新飞”形象,提高新飞公司的市场知名度和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