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垣县法院对被告人赵某甲、赵某乙等1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长垣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赵某甲、赵某乙开设赌场、组织人员赌博,并纠集刑满释放人员陈某某、夏某及社会闲散人员阔某等人在长垣县蒲西办事处、蒲东办事处、南蒲办事处等10余个地点赌博,逐步形成以赵某甲、赵某乙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以开设赌场、发放高利贷为手段,攫取大量资金,对于拖欠赌债不还的参赌人员和借用高利贷人员,多次有组织地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非法拘禁犯罪、诈骗犯罪、强迫交易犯罪。
长垣县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充分保障控辩双方诉讼权利,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家属及各界群众80余人旁听庭审。在长达7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进行法庭辩论,各被告人依法进行了最后陈述。由于该案涉案人数多,犯罪宗数多,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