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法院执行局内设机构率先获批成立

  发布时间:2009-09-15 17:40:28


   日前,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内设机构正式成立,这在新乡市法院系统尚属首例。

   按编制要求,执行局下设四个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与综合庭。按职责要求划分,执行一、二、三庭分别按照辖区划分,负责辖区正常案件的执行工作,综合庭除负责执行局内部事务管理外,承担涉执信访案件与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处理,负责对涉执信访案件与当事人申请换员案件的听证、承办人过错认定与责任追究,  当事人对执行行为所提异议的认定与裁决。

   经市人大任命,执行一、二、三庭与综合庭各庭负责人已经到位,各庭干警也已分配完毕,执行局各项工作已经顺利开展。

   此次执行局内设机构的成立,健全、完善了执行局的机构体制,为执行局内部实施科学管理、明确岗位职责,真正实现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裁决权与执行权的分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景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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