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执信访案件

  发布时间:2009-09-15 17:37:34


“尊敬的各级领导:前些日子我向你们反映的关于我的申请执行案件,目前我和法院工作人员已经消除误解,体会到执行工作的不易,  目前正在共同积极相互配合,争取早日为我追回欠款。”这是红旗区法院一起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王某在答应停访息诉时写下的话语。该案因被执行人侯某长期在外,下落不明,其配偶在判决生效前已与侯某离婚,所住集资房产权又不归侯某所有,无可供执行财产等原因,,造成案件长年不能执结,致使王某赴省上访。

    8月31日,红旗区法院接到区委政法委转来的省委第四巡视组有关领导和市委主要领导关于该案的批示后,高度重视。为顺利解决这起涉执信访案件,早日攻克这件执行难案,迅速调整工作思路,抓住三个重点解决问题:

    一、不推卸责任,对照当事人的信访诉求严查自身是否存在问题。红旗区法院立刻召集主管领导和部门领导对该案进行认真审查,在查明没有程序错误和违法违纪现象,并已确实先后采取了集中执行、重点执行、多方查找执行线索等措施的情况后,及时联系到信访人王某,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地沟通、解释,消除了信访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误解。

   二、邀请参与执行,争取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区委政法委领导对该案给与了很大地支持,区委常委、政法委梁殿忠书记,贾君明副书记先后多次亲自与王某谈话,了解案情,听取意见。红旗区法院也主动与王某联系,与其进行开诚布公的谈话,当面听取其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查找执行线索时,积极邀请王某参与进来,同执行人员一道与公安机关联系,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到被执行人原单位调查是否办理退休,并根据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号码到银行查找是否有存款,使当事人切实看到执行人员为执结该案所做的大量工作,进而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

    三、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化解对立情绪。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王某因需负担三个孩子上学费用且自己年迈而无固定生活来源等困难,请求将预交的诉讼费、执行费 5800元退回。对于申请执行人的要求,经红旗区法院认真研究,在办案经费非常紧张的状况下,抽出资金将王某应预交的诉讼费、执行费退回,为其家庭生活解决了燃眉之急,有效地化解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

   经过红旗区法院干警的努力,终于打动了信访人王某,他表示:前期上访是长期找不到被执行人着急,执行法官也确实尽心了,跑了无数次,对于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保证在执行期间不再上访。至此,这起信访案件画上了句号,而该执行案件也由于发现被执行人近期在社保局办理了退休手续出现了新的转机。

责任编辑:景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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